QB/T1609-1992香炸鹅罐头

本标准规定了香炸鹅罐头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基本要求。本标准适用于以新鲜(或冷冻良好)的鹅为原料,经预处理、油炸、炯煮、装罐、加调味液、密封、杀菌制成的香炸鹅罐头。
标准号:QB/T 1609-1992
标准名称:香炸鹅罐头
英文名称:Canned spicy fried goose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2-11-10
实施日期:1993-07-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食品>>罐头>>X72禽类罐头
替代以下标准:QB 393-76;被QB/T 1364-2014代替
起草单位:广东湛江罐头食品总厂
归口单位:全国食品发酵标准化中心
发布单位:轻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