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1122-1991食品添加剂山渣核烟熏香味料1,2号

本标准规定了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以山楂核为原料,经干馏、熏烟冷凝和重烟冷凝物的分离精制所得的烟熏香味料。山楂核烟熏香味料主要用于液熏肉鱼、家禽和其他食品,起增香、调味、除臭、防腐作用。
标准号:QB 1122-1991
标准名称:食品添加剂山渣核烟熏香味料1,2号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1-06-04
实施日期:1992-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2合成食品添加剂
替代以下标准:被QB/T 1122-2007代替
起草单位:济南华鲁食品添加剂厂、山东省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华东化工学院
归口单位:轻工业部香料工业科学研究所和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所
发布单位:轻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