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1680-1993加氟食用盐

本标准规定了加氟食用盐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加氟食用盐。加氟食用盐适用于饮水中含氟低于05mg/L地区的人群,不适用于饮水中含氟高于1mg/L的地区及其他氟中毒患者。
标准号:QB 1680-1993
标准名称:加氟食用盐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3-03-28
实施日期:1993-10-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食品>>制盐>>X37原盐
起草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九○四五工厂、湖北省盐务局
归口单位:全国海湖盐标准化中心
发布单位:轻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