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T3143-2004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

本规定规定了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及其驱动机、辅助设备在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等方面的要求。本规定适用于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的工程设计及设备采购。本规定不适用于排气压力小于09MPa(G)的动力用空气压缩机、内燃机或往复式蒸汽机驱动的压缩机以及油田用的小型高速压缩机。高于315MPa(G)或超高压(>100MPa(G)往复压缩机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SH/T 3143-2004
标准名称:石油化工往复压缩机工程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Engineering Specification of Reciprocating Compressor for Petrochemical Industry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4-10-20
实施日期:2005-04-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工程建设>>原材料工业及通信、广播工程>>P72石化、化工工程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流体系统和通用件>>23080泵
替代以下标准:被SH/T 3143-2012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化工程公司
归口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