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T5070-1993α-甲基吡啶

本标准规定了α-甲基吡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与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从高温炼焦煤气中回收的粗轻吡啶,经分馏制得的α-甲基吡啶。
标准号:YB/T 5070-1993
标准名称:α-甲基吡啶
英文名称:α-Methyl pyridine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3-12-08
实施日期:1994-01-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化工>>有机化工原料>>G18煤焦油加工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化工技术>>71100化工产品
替代以下标准:原标准号GB 3695-89;被YB/T 5070-2014代替
起草单位:鞍山钢铁公司、冶金工业部信息标准研究所
发布单位:冶金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