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D/T770-1995光缆通信直接传输恢复系统进网要求

范围:本标准规定长途光缆(地理和架空)通信系统设立自动直接传输恢复系统的技术要求。包括传输恢复功能与控制功能;传输恢复的方法;接口和传输特性等。本标准主要适用于PDH系统;除公用长途干线电信网以外,本地公用电信网及专用电信网的光缆通信系统的保护倒换系统也可参照使用。
标准号:YD/T 770-1995
标准名称:光缆通信直接传输恢复系统进网要求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08-21
实施日期:1996-02-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通信、广播>>通信设备>>M33光通信设备
起草单位:邮电部电信传输研究所
归口单位:邮电部电信科学研究规划院
发布单位:邮电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