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收支结转
本年收支结转
会计科目本年收支结转是“财*拨款结转”、“非财*拨款结转”科目下设立的明细科目。“财*拨款结转”科目下设“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财*拨款收支相抵后的余额,“非财*拨款结转”科目下设“本年收支结转”科目,核算单位本年度非同级财*拨款专项收支相抵后的余额。
本年收支结转相关账务处理
【案例】某事业单位年末预算会计收支如下:全年财*拨款预算收入为3000 000元,事业支出中财*拨款支出为2 500 000元,年底进行收支结转。年末,预算会计结转财*拨款预算收入。
借:财*拨款预算收入3 000 000
贷:财*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3 000 000
结转财*拨款预算支出:
借:财*拨款结转——本年收支结转2 500 000
贷:事业支出2 500 000
财*拨款结转和非财*拨款结转
财*拨款结转的会计核算
(一)与会计差错更正、以前年度支出收回相关的账务处理
1.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退回以前年度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款项或财*性货币资金,或者因发生会计差错更正增加以前年度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支出或财*性货币资金支出,属于以前年度财*拨款结转资金的,借记或贷记“资金结存——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2.因购货退回、预付款项收回等发生以前年度支出又收回国库直接支付、授权支付款项或收回财*性货币资金,属于以前年度财*拨款结转资金的,借记“资金结存——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二)与财*拨款结转结余资金调整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
1.按照规定从其他单位调入财*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调增的额度数额或调入的资金数额,借记“资金结存——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归集调入)。
2.按照规定向其他单位调出财*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调减的额度数额或调出的资金数额,借记本科目(归集调出),贷记“资金
结存——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3.按照规定上缴财*拨款结转资金或注销财*拨款结转资金额度
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归集上缴),贷记“资金结存——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货币资金”科目。
4.经财*部门批准对财*拨款结余资金改变用途,调整用于本单位基本支出或其他未完成项目支出的,按照批准调剂的金额,借记“财*拨款结余——单位内部调剂”科目,贷记本科目(单位内部调剂)。
(三)与年末财*拨款结转和结余业务相关的账务处理
1.年末,将财*拨款预算收入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财*拨款预算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年收支结转);将各项支出中财*拨款支出本年发生额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本年收支结转),贷记各项支出(财*拨款支出)科目。
2.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本科目(本年收支结转、年初余额调整、归集调入、归集调出、归集上缴、单位内部调剂)余额转入本科目(累计结转)。结转后,本科目除“累计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3.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应当对财*拨款结转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拨款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拨款结余,借记本科目(累计结转),贷记“财*拨款结余——结转转入”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滚存的财*拨款结转资金数额。
非财*拨款结转的会计核算
(一)按照规定从科研项目预算收入中提取项目管理费或间接费时,按照提取金额,借记本科目(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贷记“非财*拨款结余——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科目。
(二)因会计差错更正收到或支出非同级财*拨款货币资金,属于非财*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收到或支出的金额,借记或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因收回以前年度支出等收到非同级财*拨款货币资金,属于非财*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收到的金额,借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
(三)按照规定缴回非财*拨款结转资金的,按照实际缴回资金数额,借记本科目(缴回资金),贷记“资金结存——货币资金”科目。
(四)年末,将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
缴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拨款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本年发生额中的专项资金收入转入本科目,借记“事业预算收入”、“上级补助预算收入”、“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非同级财*拨款预算收入”、“债务预算收入”、“其他预算收入”科目下各专项资金收入明细科目,贷记本科目(本年收支结转);将行*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本年发生额中的非财*拨款专项资金支出转入本科目,借记本科目(本年收支结转),贷记“行*支出”、“事业支出”、“其他支出”科目下各非财*拨款专项资金支出明细科目。
(五)年末冲销有关明细科目余额。将本科目(年初余额调整、项目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缴回资金、本年收支结转)余额转入本科目(累计结转)。结转后,本科目除“累计结转”明细科目外,其他明细科目应无余额。
(六)年末完成上述结转后,应当对非财*拨款专项结转资金各项目情况进行分析,将留归本单位使用的非财*拨款专项(项目已完成)剩余资金转入非财*拨款结余,借记本科目(累计结转),贷记“非财*拨款结余——结转转入”科目。
本科目年末贷方余额,反映单位滚存的非同级财*拨款专项结转资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