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导读: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预算名词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预算名词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是指项目实施周期已结束、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项目支出预算资金;因项目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预算批复后连续两年未用完的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的内容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包括:项目目标完成或项目提前终止,尚未列支的预算资金;实施周期内,因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实施周期内,连续两年未用完的预算资金;实施周期结束,尚未列支的预算资金;部门机动经费在预算批复当年未动用的部分。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原则上由财*部收回。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管理规定

根据财*部发布的《中央部门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第四章项目支出结余资金管理规定:

第十七条 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建设单位应抓紧办理工程价款结算和清理项目结余资金,并编报竣工财务决算。财*部和相关主管部门应及时批复竣工财务决算。基本建设项目的结余资金,由财*部收回。

第十八条 按照《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精神,中央财*科研项目结余资金中符合相关条件的,报财*部确认后,可在一定期限内由项目单位统筹安排用于科研活动的直接支出。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十九条 年度预算执行结束后,中央部门应在45日内完成对结余资金的清理,将清理情况区分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和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报财*部。财*部收到中央部门报送的结余清理情况后,应在30日内发文收回结余资金。

第二十条 部门决算批复后,决算中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数超出财*部已收回结余资金数的,财*部应根据批复的决算,及时发文将超出部分的结余资金收回;决算中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数低于财*部已收回结余资金数的,收回的资金不再退回中央部门。

第二十一条 年度预算执行中,因项目目标完成、项目提前终止或实施计划调整,不需要继续支出的预算资金,中央部门应及时清理为结余资金并报财*部,由财*部发文收回。

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和结转资金的区别与联系

(一)从两者定义上看:结余资金(项目支出结余资金)是指结算后当年剩余的资金,是在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而造成的当年的剩余资金,一般指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即财*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资金是指当年支出预算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故未执行,在当期未使用完、下年需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财*拨款资金,也就是指在结算的时间段里,由于工作目标尚未达到而暂时没有使用完的资金,也可以说是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

(二)从结算对象上看:结转资金是一个工作目标没有完成的结算结果;结余资金是支出预算的一个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的结算结果。

(三)从下年度使用的情况上看:结转资金是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转资金原则上不得调整用途,将转入下一年按照原用途的预算继续使用;结余资金在下一年度不是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按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一般是要收回国库,用于编制下年度的部门预算,统筹使用。

(四)从包含支出的内容上看:结转资金包括基本支出结转资金和项目支出结转资金;结余资金指项目支出结余资金,基本支出是没有结余资金的。

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的联系

(一)从应用上看:“结余”和“结转”同属会计专业术语,都有“剩余”的意思,都用于会计的核算。

(二)从时间段上看:它们都是针对一定的时间段而定的,一般是一年的时间,以一年为结算时间的话,那么结转资金和结余资金都是一年中的收入和支出相抵的结果。

(三)从使用上看:结转资金在规定使用年限未使用或者未使用完的,视为结余资金。可以说是对某一预算年度安排的项目支出,连续两年未使用或连续三年仍未使用完形成的剩余资金,可视同结余资金管理。

(四)从结余或结转的关系上看:结余即财*收入大于支出的部分,结转即结余中有专项用途、需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结余减去结转等于净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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