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租住房支出
廉租住房支出
收支分类科目廉租住房支出是指依据《2024年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廉租住房支出”,科目编号为2120807,即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款)科目下设“廉租住房支出”(2120807项)科目,反映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安排用于城镇廉租住房建设和保障方面的支出。
廉租住房概述
廉租住房是指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住居民户口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是为解决城镇低保和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建立的一项保障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廉租住房供应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实物配租、租金减免为辅,多种形式并举。
廉租住房保障是指由通过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公房租金减免等方式,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立的一项住房保障制度。
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货币补贴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采取货币补贴方式的,补贴额度按照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确定。
每平方米租赁住房补贴标准由市、县人民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其中对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按照当地市场平均租金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对其他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根据收入情况等分类确定租赁住房补贴标准。
采取实物配租方式的,配租面积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现住房面积与保障面积标准的差额。
实物配租的住房租金标准实行定价。实物配租住房的租金,按照配租面积和市、县人民规定的租金标准确定。有条件的地区,对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家庭,可以免收实物配租住房中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内的租金。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概述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1208款)科目,反映用不含计提和划转部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支出。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是指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需要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的情况有这几种:一、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二、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三、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四、转让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五、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用途和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