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结余
本期结余
会计科目本期结余是依据《医院会计制度》设立的“本期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401,属于净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医院本期除财*项目补助收支、科教项目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减去各项费用后的结余。
会计制度下有关“本期结余”科目的衔接规定
据财*部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会计准则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行*事业单位全面施行。执行会计准则制度的单位,不再执行《医院会计制度》。根据关于医院执行《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衔接规定:
“本期结余”科目:
由于原账的“本期结余”科目年末无余额,该科目无需进行转账处理。
本期结余主要账务处理
本期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应将除财*项目补助收支、科教项目收支以外的其他各收入、费用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结转入本期结余。按照应结转的各收入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借记“医疗收入”、“财*补助收入——基本支出”、“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应结转的各费用类科目的本期发生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科目。
(二)年末,经过上述(一)结转后,首先,应将本年财*基本补助结转转入财*补助结转(余),按“财*补助收入——基本支出”明细科目本年发生额减去“医疗业务成本”、“管理费用”科目下“财*基本补助支出”备查簿中登记的本年发生额合计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补助结转(余)——财*补助结转(基本支出结转)”科目。
其次,将扣除财*基本补助结转后本年实现的业务结余(或发生的业务亏损)结转入结余分配。如扣除财*基本补助结转后本科目为贷方余额(即为本年实现的业务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结余分配”科目;如扣除财*基本补助结转后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即为本年发生的业务亏损),借记“结余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如为贷方余额,反映医院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业务结余;如为借方余额,反映医院自年初至报告期末累计发生的业务亏损。年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