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收支分类科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是指依据《2024年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科目编号为21372,即在“农林水支出(213类)”科目下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372款)”科目,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科目概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372款)科目下设以下项级科目:
移民补助(2137201):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2137202):反映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用于扶持大中型水库移民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产业发展项目支出等。
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2137299):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概述
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以下简称后期扶持基金),是国家为扶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解决生产生活问题而设立的性基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纳入后期扶持的移民人数,2006年6月30日以前搬迁的按现状人口一次核定,不再调整;2006年7月1日以后搬迁的,按原迁人口核定;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农村移民不再纳入后期扶持范围。对2006年6月30日前搬迁的符合扶持范围的移民,自2006年7月1日起再连续扶持二十年;对2006年7月1日后搬迁的移民,从其完成搬迁之日起连续扶持二十年。
后期扶持基金属于性基金,按照“收支两条线”原则纳入中央财*预算管理。
后期扶持基金按以下原则进行筹集:
(一)全国统筹,分省(区、市)计征;
(二)企业、社会、中央与地方合理负担;
(三)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
(四)东部地区支持中西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