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恤救济支出
导读:抚恤救济支出 会计科目 抚恤救济支出是指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的第434号科目,属于收支类科目,抚恤救济支出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给死亡的离休、退
抚恤救济支出
会计科目抚恤救济支出是指企业依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的第434号科目,属于收支类科目,抚恤救济支出科目核算按规定支付给死亡的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供养直系亲属的抚恤和生活补助费。
抚恤救济支出的账务处理
1、支付抚恤救济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科目。期末,将抚恤救济费支出转入基本养老基金保险账户,借记“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
2、本科目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本科目期末应无余额。
抚恤救济支出的会计分录
支付抚恤救济费时:
借:抚恤救济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支出户
期末,将抚恤救济费支出转入基本养老基金保险账户:
借:基本养老基金
贷:抚恤救济支出
基本养老基金科目解读
第301号科目 基本养老基金
1、本科目核算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金全部收入扣除全部支出后的滚存结余。
2、期末,应将各项收入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贷方,借记“基本养老金收入”、“利息收入”、“财*补贴收入”、“转移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各项支出科目余额转入本科目的借方,借记本科目,贷记“离退休金支出”、“医疗补助支出”、“死亡丧葬补助支出”、“抚恤救济支出”、“管理费用”、“转移支出”、“补助下级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3、本科目余额为历年积存的基本养老基金结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