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的含义
对本年利润有以下三层理解:
1、本年利润是指企业某个会计年度净利润(或净亏损),它是由企业利润组成内容计算确定的,是企业从公历年1月份至12月份逐步累计而形成的一个动态指标。
2、本年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余额。
3、在会计实务中,本年利润指的是“本年利润”会计科目,是一个汇总类账户,属于所有者权益类科目。
本年利润科目贷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实现的各项收入;借方登记企业当期所发生的各项费用与支出。借贷方发生额相抵后,若为贷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经营经营活动实现的净利润,若为借方余额则表示企业本期发生的亏损。
本年利润的会计处理
4103 本年利润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
二、企业期(月)末结转利润时,应将各损益类科目的金额转入本科目,结平各损益类科目。结转后本科目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润;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净亏损。
三、年度终了,应将本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结出的本年实现的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净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本年利润的账务处理
(一)期末将各损益类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会计分录
1、结转各项收入、利得类科目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投资收益
营业外收入
资产处置损益
贷:本年利润
2、结转各项费用、损失类科目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
税金及附加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财务费用
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营业外支出
(二)经过上述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余额即为税前会计利润(利润总额),借方余额即为亏损。
(三)确认并结转所得税费用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借方)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费用
(四)年度终了,企业还应将“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应无余额。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本年利润转入未分配利润分录:
年末,要将本年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中,结转后,本年利润无余额,若本年利润为贷方余额,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若为借方余额则分录相反。
年底结转本年利润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如果是亏损: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本年利润结转方法
结转本年利润的方法是表结法和账结法。
表结法下,各损益类账户每月月末只需结计出本月发生额和月末累计余额,不结转到“本年利润”账户,只有在年末时才将全年累计余额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但每月月末要将损益类账户的本月发生额合计数填入利润表的本月数栏,同时将本月末累计余额填人利润表的本年累计数栏,通过利润表计算反映各期的利润(或亏损)。表结法下,年中损益类账户无须结转入“本年利润”账户,从而减少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同时并不影响利润表的编制及有关损益指标的利用。
账结法下,每月月末均需编制转账凭证,将在账上结计出的各损益类账户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月合计数反映当月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本年利润”科目的本年累计数反映本年累计实现的利润或发生的亏损。账结法在各月均可通过“本年利润”科目提供当月及本年累计的利润(或亏损)额,但增加了转账环节和工作量。
本年利润计算方法
本年利润按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其他收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净敞口套期收益(-净敞口套期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处置收益(-资产处置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