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投资会计科目
股权投资会计科目
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是是指各级总会计依据《财*总会计制度》而设置的“股权投资”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061,属于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的价值。
股权投资会计科目核算
股权投资科目用于核算持有的各类股权投资。包括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等。
股权投资在持有期间,通常采用权益法进行核算。无权决定被投资主体的财务和经营*策或无权参与被投资主体的财务和经营*策决策的,应当采用成本法进行核算。
本科目应当按照“国际金融组织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企业股权投资”设置一级明细科目,在一级明细科目下,分别设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明细科目,同时应根据管理需要,按照被投资主体进行明细核算。
股权投资会计科目账务处理
采用权益法核算
1.财*以现金取得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实际支付的金额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2.财*以现金以外其他资产置换取得股权投资时,按照股权管理部门确认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相关资产类科目。
3.通过清查发现以前年度取得、尚未纳入财*总会计核算的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以前年度实现的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按照二者合计金额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按照确定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4.无偿划入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以前年度实现的损益中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按照二者合计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按照确定的其他权益变动金额,借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
5.被投资主体实现净利润的,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应享有的份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被投资主体发生净亏损的,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但以“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减记至零为限。发生亏损的被投资主体以后年度又实现净利润的,按照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等后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损益调整),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6.被投资主体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应上缴财*的部分,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7.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实际收到金额中未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8.被投资主体发生除净损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变动的,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份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贷记或借记“权益法调整”科目。
9、股权投资持有期间,被投资主体以收益转增投资的,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收益转增投资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本科目(损益调整)。
10.处置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被处置股权投资对应的“权益法调整”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益变动);按照处置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
按照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被处置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11.无偿划出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被划出股权投资对应的“权益法调整”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按照被划出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12.企业破产清算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破产清算企业股权投资对应的“权益法调整”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按照缴入国库清算收入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破产清算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采用成本法核算
1.财*以现金取得股权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实际支付的金额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2.财*以现金以外其他资产置换取得股权投资时,按照股权管理部门确认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相关资产类科目。
3.通过清查发现以前年度取得、尚未纳入财*总会计核算的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其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科目。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股利。
4.无偿划入股权投资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其确定的投资成本,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5.处置股权投资时,按照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已宣告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贷记“应收股利”科目,按照被处置股权投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其差额,贷记或借记“投资收益”科目。
6.无偿划出股权投资时,按照被划出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借记“其他费用”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
7.企业破产清算时,根据股权管理部门提供的资料,按照缴入国库清算收入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破产清算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成本法与权益法的转换
1.对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成本法改为权益法的,应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投资成本)账面余额与追加投资成本的合计金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成本法下本科目(投资成本)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按照追加投资的金额,贷记“国库存款”科目。
2.对股权投资的核算从权益法改为成本法的,按照“权益法调整”科目账面余额,借记或贷记“权益法调整”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其他权益变动);按照权益法下本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账面余额作为成本法下投资成本账面余额,借记本科目(投资成本),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损益调整)。
其后,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属于已记入投资成本账面余额的部分,按照应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份额,借记“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投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