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能纳税原则
导读:量能纳税原则 量能纳税原则,又称负担能力原则,是指在税收负担上,按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的大小来分担,条件相同的纳税人负担同量的税收;条件不相同的纳税人负担不同量的税收。以
量能纳税原则
量能纳税原则,又称负担能力原则,是指在税收负担上,按纳税人的实际负担能力的大小来分担,条件相同的纳税人负担同量的税收;条件不相同的纳税人负担不同量的税收。以实际纳税人负担能力为依据,税法在设定具体的税收标准时,为贯彻公平原则,还必须注意两个重要因素,即税基和税率问题。
税基和税率是税收实体法中两个特定的课税要素,税基的宽窄和税率的高低,对征纳主体双方分配所占份额影响极大。在设置税基和税率时考虑纳税人的税收负担能力问题是各国税法普遍重视的问题,这两个要素的设计除了考虑纳税人的负担能力以外还要考虑一定时期国家经济运行的状况和宏观经济的运行目标与*策。因此,在设计税基与税率时,纳税人负担能力不是唯一的因素。
公平原则概述
公平原则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普遍原则,它涵盖了*治、经济、外交、法律等几乎所有的社会层面,而不同的层面有其具体的不同内容。比如公平原则在税收经济层面的具体内容主要是税收负担在纳税人之间的合理、平等的分配问题;在税收法律层面的具体内容主要是税收权利、义务在征纳双方合理、平等的分配问题。由于税收经济和税收法律密不可分的同一关系,使得公平原则在二者之间很难准确地截然分开。
日本学者金子宏认为,税法公平原则就是“税负必须依照国民间的承担税的能力来进行公平的分配,在各种税收法律关系中,必须公平对待每一个国民”。显然,金子宏只注意了公平原则的税收经济层面,即税收负担,而忽视了公平原则的税收法律层面,即税收权利义务的公平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