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即发票顺序码,是税务部门给予发票的编码。在查询发票真伪的时候,需要输入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的编制规则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统一全国普通发票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的通知》的规定,普通发票号码为8位阿拉伯数字。如发票号码资源不够用,在设计时应考虑与分类代码结合,即在分类代码的第9、10、11、12位中设置1位为批次代码。
企业冠名发票,可在第9、10、11、12位分类代码中设置1位单独表示,或者直接在发票号码中以给每个企业分配一段号码的方式进行编制。
发票号码的印制位置和规格
分类代码和发票号码统一印制在发票右上角:第一排分类代码,第二排发票号码。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的,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手工票、定额票、电脑票(平推打印)号码机的规格为:字高3.34mm,字宽1.86mm,字笔道0.34mm,字间距0.99mm,号码总长21.81mm。卷式发票号码机规格为:字高3mm,字宽1.66mm,字笔道0.32mm,字间距1.19mm,号码总长21.61mm(见附件)。
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刷的,按照号码机印刷的规格喷印。
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的区别
1、在发票的位置不同;
在发票右上角的第一排为发票代码,在发票右上角的第二排为发票号码。
2、编码不同;
发票号码一般是8位,但是在网上查询发票真伪时,一般要在发票号码前面输入信息码或发票代码。
普通发票代码由国地税代码、行*区域代码、年份代码、行业代码、发票种类代码等组成,共12位。从左至右按照下列顺序编制:第1位为税务*代码,1为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0为总*;第2、3、4、5位为地区代码(地、市级),以全国行*区域统一代码为准,总*为0000;第6、7位为年份代码;第8位为统一的行业代码;第9、10、11、12位为细化的发票种类代码,按照保证每份发票编码唯一的原则,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自行编制。
3、印制规格不同。
发票号码采用号码机印刷,号码机采用哥特字体。发票号码采用喷墨方式印刷的,按照号码机印刷的规格喷印。分类代码印制规格应与发票号码一致。
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
根据《国家税务总*江苏省税务*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2022年第1号)第四条的规定:全电发票的发票号码为20位,其中:第1-2位代表公历年度后两位,第3-4位代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行*区划代码,第5位代表全电发票开具渠道等信息,第6-20位代表顺序编码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