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使用权
林木使用权
林权证的权利林木使用权指的是所有人根据林木的特征来进行利用的权利。林木使用权的主体是国家、集体与个人。
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
以江西崇义“林木使用权首次登记”的办理为例: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关于进一步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做好林权登记与林业管理衔接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
申请材料目录: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材料
3.经登记机构审核通过的地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
4.公示公告结果
5.权属来源材料:属国有林地的提交有批准权的人民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历史形成的依据土地确权*策,提交土地经营利用情况,四至指界材料;
办理程序:
受理—审核—登簿
办结时限:
3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结果送达:
1.现场送达;2.邮*特快专递(EMS)送达
林木使用权的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3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令第28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规定,我国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
(1)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由国有单位使用。该单位不拥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但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部分处分权,拥有限制的使用权。
(2)国有森林、林木和林地由集体以合法形式取得使用权。比如采取联营、承包、租赁等形式获得森林、林木和林地的使用权。
(3)集体的林地由国有林业单位使用。经营林业的国有单位没有所有权,但依法拥有使用权。
(4)公民、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依法使用国有的或集体所有的林地。比如采取承包、租赁、转让等形式依法取得使用权,拥有林地的使用权,而不拥有所有权,可以按照合同约定拥有森林、林木的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