估价当事人

导读:估价当事人 房地产估价术语 估价当事人是指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 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是

估价当事人

房地产估价术语

估价当事人是指与房地产估价活动有直接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包括房地产估价机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和估价委托人。

房地产估价机构

房地产估价机构,是指依法设立并取得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中的中介服务机构。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房地产估价行业管理工作。

房地产估价机构组成形式

评估机构可以采取合伙制,也可以采取公司制。

目前,房地产估价机构组织形式主要是公司制中的有限责任制和合伙制。

采取有限责任制的,应当遵循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般规定:

①股东符合法定人数,即50人以下;

②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③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④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⑤有公司住所。

采取有限公司制的,出资人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法律责任,房地产估价机构以其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依据《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第三、四款规定,采取公司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八名以上评估师和两名以上股东,其中三分之二以上股东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采取合伙制的,应当遵循合伙企业法的一般性规定:

①有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自然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②有书面合伙协议;

③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出资;

④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⑤要符合法律、行*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依据《资产评估法》第十五条第二款,合伙形式的评估机构,应当有两名以上评估师,其合伙人三分之二以上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从业经历且*近三年内未受停止从业处罚的评估师。

房地产估价机构设立和备案

根据《资产评估法》,设立评估机构,应当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管理部门备案。

评估行*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备案情况向社会公示。

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房地产估价机构实行备案管理制度,不再实行资质核准。设立房地产评估机构,应当符合《资产评估法》的规定。

《资产评估法》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需要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可以自愿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涉及国有资产或者公共利益等事项,法律、行*法规规定需要评估的(即法定评估),应当依法委托评估机构评估。

房地产估价师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是指完成具体估价工作并在估价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在估价报告上签字意味着要对估价报告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只有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房地产估价师的考试并且完成注册的人,才有资格在房地产估价报告上签字。房地产估价规范要求房地产估价报告至少由两名房地产估价师签字。

房地产估价师的工作内容:

1、评估房地产资产的市场价值和使用收益;

2、负责项目的成本测算、可行性分析及投资评估;

3、参与制定房地产投资策略,提出专业意见。

估价委托人

估价委托人简称委托人,俗称客户,不一定是估价对象的权利人。委托人可以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自己的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可以由于某种需要委托房地产估价机构对他人所有的房地产进行估价。委托人委托估价、取得估价报告的目的可能是给自己使用,如人民法院委托的司法拍卖估价报告是人民法院自己用于确定拍卖保留价;也可能是给特定的第三方使用,如借款人委托的抵押估价报告是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如商业银行)使用;还可能是给不特定的第三方使用,如上市公司委托的关联交易估价报告是上市公司披露给社会公众使用。不论估价报告是给谁使用,委托人都应如实向房地产估价机构提供其掌握的估价所需资料,如估价对象的权属证明、有关会计报表等,并对其提供的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应协助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估价对象进行实地查勘及搜集估价所需资料;不得非法干预房地产估价机构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的估价行为和估价结果。

增量收益折现法
港口拥堵附加费
猜您喜欢......
返回顶部小火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