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目的实体
导读:特殊目的实体 特殊目的实体是指该境外投资者为控股或资金融通而设立,在注册地没有实际经营,几乎没有员工和办公场所的法律实体。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局、国际
特殊目的实体
特殊目的实体是指该境外投资者为控股或资金融通而设立,在注册地没有实际经营,几乎没有员工和办公场所的法律实体。
境外机构投资者是指境外央行或货币当*、国际金融组织、主权财富基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长期机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