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期
转换期
转换期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票的起始日至结束日的期限。不限制转换具体期限的可转债,其转换期为可转债上市日至到期停止交易日,如果是未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则为上市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债到期停止交易日。
转换期限,也就是可转换证券的转换期限,它可以和债券的期限相同。但大多数情况下,发行人都规定某一具体期限,在有效期内允许可转换债券持有者按转换比例或转换价格转换成发行人的普通股票。
转换期的种类
根据不同的情况,转换期通常有以下四种:
(1)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2)发行一段时间后的某日至到期日;
(3)发行后日至到期日前的某日;
(4)发行后日至到期日。
在前两种情况下,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后,发行公司锁定了一段特定的期限,在该期限内公司不受理转股事宜,它这样做的目的是不希望过早地将负债变为资本金而稀释原有的股东权益;在后两种情况下,发行公司在可转股之前对可转换公司债券没有锁定一段期限,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吸引更多的投资者。
术语解释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一种被赋予了股票转换权的公司债券,也称可转换债券。发行公司事先规定债权人可以选择有利时机,按发行时规定的条件把其债券转换成发行公司的等值股票(普通股票)。
股票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
交易日,指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者申购、转换、赎回或其它业务申请的工作日。
上市公司是指所发行的股票经过**院或者**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