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税种

导读:辅助税种 辅助税种亦称“辅助税”,是主体税种的对称。以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划分标准所归纳出的一种税或一类税,即在整个税制结构中处于辅助地位,为主体税种起辅助

辅助税种

辅助税种亦称“辅助税”,是主体税种的对称。以税种在税收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为划分标准所归纳出的一种税或一类税,即在整个税制结构中处于辅助地位,为主体税种起辅助作用的税种或税类。对辅助税种的适用范围,各国一般根据本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和税收管理水平等具体条件确定。

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国的销售税,瑞典、瑞士、联邦德国等国的所得税,我国的财产税和特定行为目的税等均属于辅助税种。

辅助税种的特征

辅助税种的主要特征是:

1、具有特殊功能。以特定收入和个别调节为目的,在某一经济领域内课征,能弥补主体税种无法替代或发挥的功能。

2、设置比较灵活。辅助税种牵扯面小,课征范围窄,可以根据经济发展需要因地制宜地设置。

3、税负一般不能转嫁。负担较直接,便于发挥调节作用。

4、收入量较少。一般在税收收入总额中所占比重不大。辅助税的设置,取决于国家某一时期对特定收入的需要或特定经济*策所决定的调节目的。但在设置中,应注意与主体税种的配合,应适应税制模式的总体要求,应力求简化及辅助税种之间的合理职责分工。

辅助税种的作用

辅助税种与主体税相配合,有利于税收充分全面发挥其职能作用;多种税结合使用,可以增加税种的覆盖面和重叠度,可弥补主体税之不足;各税并用,能收到课征普遍、公平、合理的效果;辅助税种的税收收入弹性较大,可为国家筹措一定的财*资金;其设立、废止较灵活,有利于完善税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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