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Z97-2002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肿瘤的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放射性肿瘤是指接受电离辐射照射后发生的与所受该照射具有一定程度病因学联系的恶性肿瘤。本标准适用于对职业性照射后发生的肿瘤进行病因学诊断,非职业原因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也可参照本标准进行判断。自愿接受医疗照射后发生的恶性肿瘤不属于本标准适用范围。
标准号:GBZ 97-2002
标准名称:放射性肿瘤判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for radiogenic neoplasm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2-04-08
实施日期:2002-06-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医药、卫生、劳动保护>>卫生>>C60职业病诊断标准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100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替代以下标准:被GBZ 97-2009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放射医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发布单位:卫生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