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134-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类似反应堆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亦应参照使用。本标准中,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湿”废物的起点是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废树脂、过滤淤渣、蒸发浓缩液等的排出口;需要处理的各种“干”废物则由各废物产生点收集,经过初步包装后由专用容器或车辆送入本系统。本系统终点是处理后废物容器运往厂内暂存库的装车点。
标准号:GB 9134-1988
标准名称: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The technical rules about solid radioactive waste processing system for light water reactor pla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5-25
实施日期:1988-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030废物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核工业部二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