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135-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类似反应堆的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亦应参照使用。本标准中,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的起点是反应堆压力边界接口和其他系统排放管线出口(包括蒸汽发生器排污系统)及可能排出放射性废液的污水池或地漏;它的终点是向环境控制排放的出口,通向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系统的接口和为了复用而返回贮存池的接口。
标准号:GB 9135-1988
标准名称: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液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The technical rules about radioactive waste processing system for light water reactor pla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5-25
实施日期:1988-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06030污水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核工业部二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