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136-1988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本标准规定了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设计、建造和运行的最低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的设计、建造和运行,对相似反应堆的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也可参照使用。本标准申沸水堆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的起点是主冷凝器除气设备、主冷凝器机械真空泵和汽轮机蒸汽压盖密封排气装置的排放点,压水堆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的起点是为除去反应堆冷却剂中放射性气体而设置的有关部件、设备和系统的排放点,以及设备排气集气系统的排放点。这些系统的终点均为电厂排风系统的气流引入口。
标准号:GB 9136-1988
标准名称:轻水堆核电厂放射性废气处理系统技术规定
英文名称:The technical rules about gaseous radioactive waste processing system for light water reactor plants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88-05-25
实施日期:1988-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替代以下标准: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核工业部二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