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9133-1995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本标准规定了放射性废物的分类分级准则。本标准适用于一切生产、研究和使用放射性物质以及处理、整备、退役等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废物。本标准不适用于铀、钍及其伴生矿的矿冶过程产生的废物,对这类废物的环境管理可参照执行。
标准号:GB 9133-1995
标准名称:放射性废物的分类
英文名称:Classification of radioactive waste
标准类型:国家标准
标准性质:强制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13020环境保护
替代以下标准:GB 9133-1988;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公告2017年第6号
起草单位:核工业部二院
归口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发布单位:国家环境保护局 国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