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T76-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报告方法(试行)

本标准规定了CEMS 的主要技术指标、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检测时的质量保证措施。本标准适用于监测固定污染源烟气参数,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和排放总量的CEMS。
标准号:HJ/T 76-2007
标准名称: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continuous emission monitoring systems of flue gas emitted from stationary sources (on trial)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7-07-12
实施日期:2007-08-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环境保护>>环境保护综合>>Z05污染控制技术规范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环保、保健与安全>>空气质量>>1304001空气质量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HJ/T 76-2001;被HJ 76-2017代替并废止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国家环保总局信息中心
发布单位:环境保护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