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225-2021环境空气臭氧的自动测定化学发光法

本标准规定了自动测定环境空气中臭氧的化学发光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臭氧的自动测定。仪器量程为 0 nmol/mol~500 nmol/mol 时,本方法在参比状态(29815 K,101325 kPa)下的检出限为 4 μg/m3,测定下限为 16 μg/m3。
标准号:HJ 1225-2021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臭氧的自动测定 化学发光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Automatic determination of ozone— Chemiluminescence method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16
实施日期:2022-03-01
起草单位: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