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1221-2021环境空气降尘的测定重量法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环境空气中降尘的重量法。本标准适用于环境空气中降尘的测定。本标准测定的降尘的方法检出限为 03 t/km2·30 d,测定下限为 12 t/km2·30 d。
标准号:HJ 1221-2021
标准名称: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
英文名称:Ambient air—Determination of dustfall—Gravimetric method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1-12-16
实施日期:2022-06-01
替代以下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空气 降尘的测定 重量法》(GB/T 15265-1994)在相应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中停止执行。
起草单位: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