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42.1-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的实施方案编制、海上监测用船及安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的基本要求。近岸海域环境监测包括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物)、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水质、沉积物、生物质量、生物)、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及对近岸海域水环境影响、突发环境事件和专题监测方案制定、工作准备、监测用船及安全、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标准号:HJ 4421-2020

标准名称: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一部分 总则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art 1 general rule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16

实施日期:2021-03-01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HJ 442-2008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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