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442.10-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十部分评价及报告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近岸海域环境监测评价和报告编制要求,包括对近岸海域环境(水质、沉积物、生物和生物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评价与报告编制。本标准适用于近岸海域环境质量、入海河流、直排海污染源、应急监测和专题监测的相关评价和报告编制。

标准号:HJ 44210-2020

标准名称: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第十部分 评价及报告

英文名称: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offshore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Part 10 evaluation and repor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20-12-16

实施日期:2021-03-01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HJ 442-2008

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浙江省舟山海洋生态环境监测站、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辽宁省大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发布单位:生态环境部

HJ442.1-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一部分总则
HJ442.2-2020近岸海域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第二部分数据处理与信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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