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T1513-2007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2025-06-28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生、熟)。

标准号:NY/T 1513-2007

标准名称:绿色食品 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英文名称:Green food--edible livestock and poultry by-product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2007-12-18

实施日期:2008-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农业、林业>>畜牧>>B45畜、禽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食品技术>>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6712001动物制品综合

替代以下标准:被NY/T 1513-2017代替

起草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农业部食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上海)

归口单位: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

发布单位:农业部

NY/T1513-2017绿色食品畜禽可食用副产品
NY/T1514-2007绿色食品海参及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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