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T1122-2007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与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保质期。本标准适用于对以山楂核为原料,在800℃以下经干馏(无氧裂解)、冷凝、分离等方法制得的水溶性烟熏香味料的质量进行分析评价。不适用于与水不相容的油状物及由其制得的产物和由其他材料或其他方法所制得的产物,如木醋酸等。
标准号:QB/T 1122-2007
标准名称:食品添加剂 山楂核烟熏香味料I号、II号
英文名称:Food additive-Smoke flavorings NoⅠ & Ⅱ made from hawthorn kernels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性质:推荐性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7-10-08
实施日期:2008-03-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食品>>食品添加剂与食用香料>>X44食用香料
国际标准分类号(ICS):化工技术>>化工产品>>7110060香精油
替代以下标准:替代QB 1122-1991;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 2017年(第23号)
起草单位:上海香料研究所、济南华鲁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开盛生物有限公司
归口单位: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发布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