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B1646-1992聚氨酯合成革

本标准规定了聚氨酯合成革(以下简称合成革)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本标准适用于以针刺无纺布为底基,经聚氨酯树脂浸渍、涂敷、湿法凝固等工艺所制成的具有仿天然真皮结构的合成革。
标准号:QB 1646-1992
标准名称:聚氨酯合成革
标准类型:行业标准
标准状态:作废
发布日期:1993-01-15
实施日期:1993-09-01
中国标准分类号(CCS):轻工、文化与生活用品>>皮革加工与制品>>Y47人造革、合成革
替代以下标准:被QB/T 1646-2007代替
起草单位:烟台合成革总厂、轻工业部塑料加工应用科学研究所
归口单位:全国塑料制品标准化中心
发布单位:轻工业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