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预算外存款
导读:财政预算外存款 会计科目 财政预算外存款是指,金州中支、各支行依据《大连市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操作细则(试行)》设立的“财政预算外存款”会计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本
财*预算外存款
会计科目财*预算外存款是指,金州中支、各支行依据《大连市国库会计数据集中系统业务处理操作细则(试行)》设立的“财*预算外存款”会计科目,属于负债类科目,本科目核算各级财*预算外资金的收纳、支拨或上解。
财*预算外存款账务处理
本科目按存款单位等分设账户。
存款增加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存款减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本科目余额在贷方,反映财*预算外资金的余额。
财*预算外资金概述
财*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部门与单位)为履行或者代行职能,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财*预算管理的下列财*性资金;
(一)行*事业性收费;
(二)基金、专项资金和附加收入;
(三)部门和单位集中上缴的资金;
(四)用于乡(镇)人民开支的乡(镇)自筹资金和乡(镇)统筹资金;
(五)以名义接受的捐赠资金;
(六)其他未纳入财*预算管理的财*性资金。
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通过市场活动取得的经营性和服务性收入,不属于预算外资金范围,但必须纳入本单位财务统一核算,并依法纳税。
财*预算是由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一个财*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财*预算是一年期内全面的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是以年度财*收支的形式存在的,是对年度财*收支的规模和结构进行的预计和测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