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分摊累计收益
导读:待分摊累计收益 会计科目 待分摊累计收益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的会计科目“待分摊累计收益”,科目编号为3201,属于净资产类
待分摊累计收益
会计科目待分摊累计收益是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代管机构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设立的会计科目“待分摊累计收益”,科目编号为3201,属于净资产类科目。本科目核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分摊的累计收益。
待分摊累计收益账务处理
待分摊累计收益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期末,将除“交存收入”科目外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摊累计收益,借记“存款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共用设施处置收入”“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将除“维修支出”科目外各类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摊累计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管理费支出”“其他支出”科目。
(二)按规定将待分摊累计收益分摊转入不同类别的维修资金,借记本科目,贷记“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统筹维修资金”科目。
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尚未分摊的累计收益。
待分摊累计收益项目填列内容
“待分摊累计收益”项目,反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期末尚未分摊的累计收益。本项目应根据“待分摊累计收益”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填列。
待分摊累计收益的会计分录
(1)期末,将除“交存收入”科目外各类收入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摊累计收益的相关会计分录:
借:存款利息收入、国债利息收入、经营收入、共用设施处置收入、其他收入
贷:待分摊累计收益
将除“维修支出”科目外各类支出科目的本期发生额转入待分摊累计收益:
借:待分摊累计收益
贷:管理费支出、其他支出
(2)按规定将待分摊累计收益分摊转入不同类别的维修资金的分录如下:
借:待分摊累计收益
贷:商品住宅维修资金、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统筹维修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