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
会计科目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是指依据《2024年收支分类科目》而设置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科目“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科目编码为(1030401),即在“非税收入(103类)”下“行*事业性收费收入(10304款)”科目下设立“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1030401项)”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行*事业性收费收入。
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科目相关解读
“行*事业性收费收入(10304款)”科目:反映依据法律、行*法规、**院有关规定、**院财*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或者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财*部门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收入。目前行*事业性收费没有设置科目的,地方在增设科目时可从科目编码98开始从大至小、逐一列目级科目反映,不宜列目级科目的,统一在各部门行*事业性收费项级科目下的50目“其他缴入国库的xx行*事业性收费”反映。
“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1030401项)”下设立外国人签证费(103040101目)科目、外国人证件费(103040102目)科目、公民出入境证件费(103040103目)科目、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103040104目)科目、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103040109目)科目、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3040110目)科目、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03040111目)科目、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3040112目)科目、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3040113目)科目、驾驶证工本费(103040116目)科目、驾驶许可考试费(103040117目)科目、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103040120目)科目、临时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3040121目)科目、保安员资格考试费(103040122目)科目、其他缴入国库的公安行*事业性收费(103040150目)科目。
外国人签证费(103040101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外国人签证费。
外国人证件费(103040102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外国人证件费。
公民出入境证件费(103040103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103040104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中国国籍申请手续费(含证书费)。
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103040109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
居民身份证工本费(103040110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机动车号牌工本费(103040111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103040112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
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103040113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
驾驶证工本费(103040116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驾驶证工本费。
驾驶许可考试费(103040117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驾驶许可考试费。
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103040120目)科目:地方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工本费。
临时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103040121目)科目:地方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临时机动车驾驶证工本费。
保安员资格考试费(103040122目)科目:地方收入科目。反映公安部门收取的保安员资格考试费。
其他缴入国库的公安行*事业性收费(103040150目)科目:中央与地方共用收入科目。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缴入国库的公安行*事业性收费收入。
行*事业性收费收入概述
行*事业性收费是指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管理的费用。
行*事业性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行*法规、地方性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服务的过程中,按照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向特定服务对象收取的费用。
行*事业性收费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机关和事业单位,还包括代行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
一、按收费性质分为:行*性收费、事业性收费等二类。
(一)“行*性收费”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履行行*管理职能时,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的费用。
(二)“事业性收费”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特定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二、按管理权限分为:中项中标收费、中项省标收费、省项省标收费、其他收费等四类。
(一)中项中标收费指中央审批项目、中央制定标准的行*事业性收费。
(二)中项省标收费指中央审批项目、省(区、市)制定标准的行*事业性收费。
(三)省项省标收费指省(区、市)审批项目、省(区、市)制定标准的行*事业性收费。
(四)其他收费指省(区、市)审批项目、省(区、市)委托下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标准的行*事业性收费。
三、按收费类别分为:行*管理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鉴定类收费、考试类收费、培训类收费、其他类收费等六类。
(一)行*管理类收费。行*管理类收费指国家行*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行使国家管理职能时,向被管理对象收取的费用。其中,“证照类收费”指国家行*机关根据社会、经济、技术、资源管理的需要,依据法律、法规和省以上人民的规定制发各种证件、牌照、簿卡而收取的工本费。主要包括注册费、登记费、手续费、审验费、审查费、签证费以及各种证照收费。
(二)资源补偿类收费。资源补偿类收费指开采、利用自然和社会公共资源,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缴纳的费用。主要包括无线电频率占用费、水资源费等资源类收费和特许权等无形资产使用费;排污费、水土流失防费、林地补偿费、社会抚养费等补偿和治理类收费。
(三)鉴定类收费。鉴定类收费指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事检验、检测、鉴定、检定、认证、检疫等活动而收取的费用。主要包括检验费、检测费、鉴定费、检定费、认证费、检疫费等。
(四)考试类收费。考试类收费指国家行*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按照法律、法规以及**院或省级文件规定组织的考试,或实施经人事部批准的专业技术资格和执业资格考试,以及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职业资格考试而收取的费用。
(五)培训类收费。培训类收费指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强制性培训活动而收取的费用。
(六)其他类收费。其他类收费指上述五类收费以外的行*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