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收入

导读:财政补助收入 会计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设置的“财政补助收入”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01,属于收入类科目。“财政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

财*补助收入

会计科目

财*补助收入是事业单位依据《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而设置的“财*补助收入”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01,属于收入类科目。“财*补助收入”科目核算事业单位从同级财*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2017年10月24日,财*部印发了《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文件,“财*补助收入”科目取消,对于事业单位从同级财*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拨款,通过“财*拨款收入”科目核算。

财*补助收入明细科目设置

本科目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补助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财*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直接支付的支出,事业单位根据财*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授权支付方式下,事业单位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度终了,事业单位本年度财*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补助结转”、“财*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财*补助结转,借记本科目,贷记“财*补助结转”科目。

期末结账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财*拨款收入科目解读

  4001 财*拨款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单位从同级财*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拨款。

同级财*部门预拨的下期预算款和没有纳入预算的暂付款项,以及采用实拨资金方式通过本单位转拨给下属单位的财*拨款,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不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拨款、性基金预算财*拨款等拨款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财*拨款收入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直接支付方式下,根据收到的“财*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相关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库存物品”、“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涉及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账务处理参见“应交增值税”科目。

年末,根据本年度财*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直接支付实际支付数的差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直接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财*授权支付方式下,根据收到的“财*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本科目。

年末,本年度财*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其他方式下收到财*拨款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因差错更正或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直接支付”科目,贷记“以前年度盈余调整”、“库存物品”等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业务活动费用”、“库存物品”等科目。

(五)期末,将本科目本期发生额转入本期盈余,借记本科目,贷记“本期盈余”科目。

四、期末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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