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助结余

导读:财政补助结余 会计科目 财政补助结余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立的“财政补助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302,属于净资产类科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核算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

财*补助结余

会计科目

财*补助结余是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设立的“财*补助结余”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3302,属于净资产类科目。财*补助结余科目核算核算事业单位滚存的财*补助项目支出结余资金。

据财*部通知,《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当中未设置“财*补助结余”会计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财*补助结转”科目余额,转入新账的“累计盈余”科目。

财*补助结余主要账务处理

财*补助结余科目应当按照《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财*补助结余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年末,对财*补助各明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分析,按照有关规定将符合财*补助结余性质的项目余额转入财*补助结余,借记或贷记“财*补助结转--项目支出结转(××项目)”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

(二)按规定上缴财*补助结余资金或注销财*补助结余额度的,按照实际上缴资金数额或注销的资金额度数额,借记本科目,贷记“财*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银行存款”等科目。取得主管部门归集调入财*补助结余资金或额度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事业单位发生需要调整以前年度财*补助结余的事项,通过本科目核算。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事业单位财*补助结余资金数额。

土地储备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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