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公共财*预算拨款
会计科目公共财*预算拨款是依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设立的“公共财*预算拨款”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4001,属于收入类科目,“公共财*预算拨款”科目核算中小学校从同级财*部门取得的、用公共财*预算安排的各类财*拨款。
《会计制度——行*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以下简称新制度)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原参照执行《中小学校会计制度》的非会计主体,可参照执行新制度。
公共财*预算拨款明细科目设置
在建工程应当设置“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两个明细科目;两个明细科目下按照《收支分类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的相关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在“基本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进行明细核算,在“项目支出”明细科目下按照具体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可以按照教育事业费拨款、教育费附加拨款、其他经费拨款等进行明细核算。
公共财*预算拨款的账务处理
公共财*预算拨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
(一)财*直接支付方式下,对财*直接支付的支出,中小学校根据财*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委托代理银行转来的财*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及原始凭证,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年度终了,根据本年度财*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直接支付”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二)财*授权支付方式下,中小学校根据代理银行转来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借记“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年度终了,中小学校本年度财*授权支付预算指标数大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下达数的,根据未下达的用款额度,借记“财*应返还额度——财*授权支付”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三)其他方式下,实际收到财*补助收入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
(四)因购货退回等发生国库直接支付款项退回的,属于以前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财*应返还额度”科目,贷记“财*补助结转”、“财*补助结余”、“存货”等有关科目;属于本年度支付的款项,按照退回金额,借记在建工程,贷记“事业支出”、“存货”等有关科目。
(五)期末,将在建工程本期发生额结转至“财*补助结转”科目,借记在建工程,贷记“财*补助结转”科目。
期末结账后,在建工程应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