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收益

导读:或有收益 或有收益也称为或有利得,指将来可能导致企业发生收益的或有事项,或有收益的发生可以引起资产的增加或引起负债的减少。由于或有收益在实务中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按照稳

或有收益

或有收益也称为或有利得,指将来可能导致企业发生收益的或有事项,或有收益的发生可以引起资产的增加或引起负债的减少。

由于或有收益在实务中发生的可能性较低,按照稳健性原则不将其纳入正式的会计核算系统,但应当作为补充资料在编制资产负债表等报表时以附注说明等形式予以披露,以便报表使用者决策时参考。

或有事项是企业单位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必须由企业单位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可以决定的不确定事项。

或有收益的会计处理

附加或有收益条件下:

①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或有收益是指将来可能发生的收益,根据稳健性原则和重要性原则,债权人或有收益不能确认入账,否则会将可能永远不能实现的收益入账,但或有收益发生的可能性很大时,可在财务报表中披露。债权人或有收益的会计处理为:不必确认(估计)入账,但应以附注披露。对于很有可能发生的或有收益,不论其是否可以合理估计金额,均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所披露不应导致财务报表使用者对可能的收益过分的乐观;不必确认(估计)入账,也不必披露。除了可能性极大的或有收益可以披露外,其它或有收益不作任何处理,既不确认入账,也不在报表附注中披露。

②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修改后的债务条款如涉及“或有应付金额”,且该或有应付金额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中有关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债务人应当将该或有应付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重组后债务的入账价值和预计负债金额之和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不相容职务
相关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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