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有事项

导读:或有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

或有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或有事项,是指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其结果须由某些未来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的不确定事项。常见的或有事项有:未决诉讼或未决仲裁、债务担保、产品质量保证(含产品安全保证)、环境污染整治、承诺、亏损合同、重组义务等。

职工薪酬、建造合同、所得税、企业合并、租赁、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等形成的或有事项,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或有事项的特征

1、由过去交易或事项形成。即或有事项的现存状况是过去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客观存在。

2、结果具有不确定性。即或有事项的结果是否发生具有不确定性,或者或有事项的结果预计将会发生,但发生的具体时间或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3、由未来事项决定。即或有事项的结果只能由未来不确定事项的发生或不发生才能决定。

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或有事项的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一)该义务是企业承担的现时义务;

(二)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

(三)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

或有事项的计量主要涉及两方面:一是*佳估计数的确定;二是预期可获得补偿的处理。

预计负债应当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佳估计数应当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

在其他情况下,*佳估计数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二)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企业在确定*佳估计数时,应当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

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应当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佳估计数。

企业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只有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才能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应当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待执行合同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待执行合同变成亏损合同的,该亏损合同产生的义务满足上述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预计负债。

待执行合同,是指合同各方尚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或部分地履行了同等义务的合同。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

企业不应当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预计负债。

重组事项形成的或有事项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承担的重组义务满足上述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预计负债。同时存在下列情况时,表明企业承担了重组义务:

(一)有详细、正式的重组计划,包括重组涉及的业务、主要地点、需要补偿的职工人数及其岗位性质、预计重组支出、计划实施时间等;

(二)该重组计划已对外公告。重组,是指企业制定和控制的,将显著改变企业组织形式、经营范围或经营方式的计划实施行为。

企业应当按照与重组有关的直接支出确定预计负债金额。

直接支出不包括留用职工岗前培训、市场推广、新系统和营销网络投入等支出。

或有事项的披露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第十四、第十五条规定:

企业应当在附注中披露与或有事项有关的下列信息:

(一)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种类、形成原因以及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2、各类预计负债的期初、期末余额和本期变动情况。

3、与预计负债有关的预期补偿金额和本期已确认的预期补偿金额。

(二)或有负债(不包括极小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

1、或有负债的种类及其形成原因,包括已贴现商业承兑汇票、未决诉讼、未决仲裁、对外提供担保等形成的或有负债。

2、经济利益流出不确定性的说明。

3、或有负债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以及获得补偿的可能性;无法预计的,应当说明原因。

(三)企业通常不应当披露或有资产。但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应当披露其形成的原因、预计产生的财务影响等。

在涉及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情况下,按照上述(一)、(二)、(三)的规定披露全部或部分信息预期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企业无须披露这些信息,但应当披露该未决诉讼、未决仲裁的性质,以及没有披露这些信息的事实和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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