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
决策有用观是会计信息的生产和报告必须满足信息使用者决策的需要的一种观点。决策有用观认为,会计的目标在于提供决策有用信息,着眼点在于会计报表本身的有用性,只要符合成本效益原则,无论信息的主观程度如何,信息量始终是多多益善的。
决策有用观是在资本市场日渐发达的历史背景下形成的。在这种历史条件下,投资者进行投资需要有大量可靠且与未来相关的会计信息,要求披露的信息量和范围也不断扩大,从而形成了会计信息的提供必须以服务于决策为目标取向的观点。
在计量属性和计量模式的选择上,决策有用观主张多种计量属性并存择优,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还倡导物价变动会计模式,不过分强调会计信息的精确性。
决策有用观的特点
决策有用观的特点是强调会计信息必须对使用者的决策有用。因此,对决策有用观而言,相关性比可靠性更加重要。在会计确认上不仅要确认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还要确认那些虽未发生但对企业有重要影响的事项。
决策有用观的优越性
决策有用观的优越性在于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决策有用观提倡在会计计量模式上采用多种计价方式并存,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等计量方式,反映了配比原则。坚持决策有用观有利于规范和发展资本市场,促进社会资本的流动性和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
决策有用观的*限性
决策有用观的*限性在于对“有用”的评价太主观,可操作性低。会计信息的使用者是多元的,不同的信息使用者对有用性的要求必然不同。即使是同一信息使用者,在不同的时期对会计信息也有不同要求。并且,决策有用观的主要内容是各种观点的糅合,含糊而不明确,在实际操作中参考价值比较低。
除此之外,“决策有用”与审计目标不协调。从审计产生的背景看,审计是由于受托责任而产生的,而不是决策有用,如果将目标定位于“决策有用”,就很难通过审计达到预期的结果。
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的区别
决策有用观与受托责任观的区别有:
1、重点不同。受托责任观重视的是委托者和受托者的关系。委托者有了解情况的权利,受托者也有保守隐私的权利。决策有用观重视的是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要,因而会把会计信息提供者的意愿置之度外;
2、强调的可靠性与相关性程度不同。受托责任观必须考虑向受托者提供或者不提供有关信息可能会对委托者以及受托者带来的影响,因此更强调信息的可靠性。决策有用观强调相关性,只要提供的信息符合效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并对信息使用者决策有用,就应该披露;
3、会计首要目标不同。受托责任观中,会计首要目标是计量受托人的业绩。决策有用观中,会计首要目标是提供对使用者决策有用的信息。
术语解释
会计信息是指会计单位通过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或附注等形式向投资者、债权人或其他信息使用者揭示单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信息。
成本效益原则是指作出一项财务决策要以效益大于成本为原则,即某一项目的预期效益大于其所需成本时,在财务上可行;否则,则应放弃。
物价变动会计是利用一定的物价资料,对企业传统的会计报表和会计模式作出调整修正,以反映或消除物价变动对会计信息的影响所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