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
待摊支出是指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根据《南水北调工程征地移民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而设置的“待摊支出”会计科目,科目编号为112,属于资金占用类科目。
待摊支出会计处理
1、本科目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发生的应分摊计入移民项目的各项支出。
2、本科目应设置下列明细科目:
(1)勘测规划设计科研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为初步设计和技施设计阶段征地移民设计工作所发生的勘测、规划、设计及科研费用。
(2)实施管理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所发生的工资、办公、差旅等经常性管理费用。
(3)实施机构开办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为其启动和运作所发生的配置办公用房、车辆和设备购置及其他开办费用。
(4)技术培训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为提高农村移民生产技能、文化素质和移民干部管理水平所发生的费用。
(5)监理监测评估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所发生的监理费和监测评估费。
(6)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所发生的项目技术经济评估审查费。
(7)咨询服务费: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所发生的咨询服务费。
(8)其他:核算各级征地移民管理机构按南水北调工程移民投资概算所发生的其他待摊支出。
3、实际发生上述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所有待摊支出应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摊入相关的设计单元项目,借记“征地移民资金支出——其他费用支出(××设计单元工程)”科目,贷记本科目。
4、本科目期末结转后无余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