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财政预算
导读:公共财政预算 公共财政预算即原“财政一般预算”,是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
公共财*预算
公共财*预算即原“财*一般预算”,是凭借国家*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收入,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的收支预算。按照建立由公共财*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性基金预算和社会保障预算组成的有机衔接的预算体系有关要求,和财*部《2012年收支分类科目》规定,从2012年起,将“财*一般预算”提法调整为“公共财*预算”。
财*预算概述
财*预算就是由编制、经立法机关审批、反映一个财*年度内的收支状况的计划。财*预算是一年期内全面的收入和支出的预算,是以年度财*收支的形式存在的,是对年度财*收支的规模和结构进行的预计和测算。
财*预算特征:
1.法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做出,收支范围和方向均以法规为依据,有严格的程序和强制力。
2.完整性。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3.时效性。财*预算的时效通常为一年。我国的预算年度和公历纪年的自然年度保持一致。有的国家则采取跨年度制。
4.公开性。财*资金来源于公众,财*预算反映公共资金的收支使用计划,必须向公众公开。
与一般预算不同的是,财*预算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的的级次划分、收支内容、管理职权,以及预算的编制、执行和决算的过程都是在预算法的规范下进行的。财*预算要经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后方能公布并组织实施;预算的执行过程受法律的严格制约,不经法定程序,任何人无权改变预算规定的各项收支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