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纳税人

导读:临时纳税人 临时纳税人是指作为临时被派往另一国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跨国自然人,常常可以得到临时工作所在国减免所得税的特殊优惠,或者享受在该国只有临时住所或第二住所的税收

临时纳税人

临时纳税人是指作为临时被派往另一国从事临时性工作的跨国自然人,常常可以得到临时工作所在国减免所得税的特殊优惠,或者享受在该国只有临时住所或第二住所的税收待遇。这种临时住所或第二住所的税收待遇,在国际上被称为“暂时移民”税收待遇。

临时纳税人的分类

临时纳税人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临时被派往其他国家工作而成为该国的临时纳税人;另一种是在该国只有临时住所或第二住所的临时纳税人。这种临时纳税人在国际上被称为“临时移民”。

成为临时纳税人,是跨国自然人进行国际逃避税的一种常用方法,也是有关国家用以吸引外国管理人员和科学技术人员的一种手段。

临时经营纳税人设立登记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进一步完善税务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选择以下方式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1.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交承包费或租金的承包人或承租人。

2.境外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

3.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未办理工商营业执照也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设立的。

4.非正常户纳税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申请办理新的税务登记的。

5.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9年第48号)规定:“二、关于临时税务登记问题

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人应办而未办营业执照,但发生纳税义务的,可以按规定申请办理临时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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