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限价申报
普通限价申报
合约申报指令普通限价申报是合约申报指令之一,指按限定的价格或低于限定的价格申报买入期权合约,按限定的价格或高于限定的价格申报卖出期权合约。普通限价申报当日有效,未成交部分可以撤销。
期权合约概述
期权合约又称作选择权合约,是赋予期权买方在规定期限内按双方约定的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金融资产的权利的合同,约定的价格被称作执行价格或协议价格。
期权买方:买入期权的一方,也称权利方,其持仓被称为权利仓。期权买方向期权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权利金后,即拥有在事先约定的时间、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期权标的(期权合约规定的特定标的物的简称,如ETF、股票等)的权利,期权买方可以在对自己有利时执行该权利,在不利时放弃执行,即期权买方没有必须买进或卖出的义务。
期权卖方:卖出期权的一方,也称义务方,其持仓被称为义务仓。期权卖方会向期权买方收取权利金,并有义务在事先约定的时间、应期权买方的要求,按事先约定的价格向期权买方卖出或买入约定数量的期权标的。
期权合约主要有三项要素:权利金、执行价格和合约到期日。
1、权利金
权利金(premium)又称期权费、期权金,是期权的价格。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的变量,是由买卖双方在国际期权市场公开竞价形成的,是期权的买方为获取期权合约所赋予的权利而必须支付给卖方的费用。对于期权的买方来说,权利金是其损失的*高限度。对于期权卖方来说,卖出期权即可得到一笔权利金收入,而不用立即交割。
2、执行价格
执行价格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买卖价格。执行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合约规定的期限内,无论价格怎样波动,只要期权的买方要求执行该期权,期权的卖方就必须以此价格履行义务。如:期权买方买入了看涨期权,在期权合约的有效期内,若价格上涨,并且高于执行价格,则期权买方就有权以较低的执行价格买入期权合约规定数量的特定商品。而期权卖方也必须无条件的以较低的执行价格履行卖出义务。
对于外汇期权来说,执行价格就是外汇期权的买方行使权利时事先规定的汇率。
3、合约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是指期权合约必须履行的*后日期。欧式期权规定只有在合约到期日方可执行期权。美式期权规定在合约到期日之前的任何一个交易日(含合约到期日)均可执行期权。同一品种的期权合约的在有效期时间长短上不尽相同,按周、季度、年以及连续月等不同时间期限划分。
合约申报指令概述
深交所接受的限价申报和市价申报指令包括:
(1)普通限价申报;
(2)全额成交或撤销限价申报;
(3)对手方*优价格市价申报;
(4)本方*优价格市价申报;
(5)*优五档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
(6)即时成交剩余撤销市价申报;
(7)全额成交或撤销市价申报;
(8)深交所规定的其他申报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