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销
导读:证券代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证券代销的
证券代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代销是指证券公司代发行人发售证券,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
证券代销的特点
证券代销的特点是:
1、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建立的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代销过程中,未售出证券的所有权属于发行人,承销商仅是受委托办理证券销售事务。
2、承销商作为发行人的推销者,不垫资金,对不能售出的证券不负任何责任,证券发行的风险基本上是由发行人自己承担。
3、由于承销商不承担主要风险,相对包销而言,所得收入(手续费)也少。
证券代销的期限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三十一条,证券的代销期限*长不得超过九十日。
证券公司在代销期内,对所代销的证券应当保证先行出售给认购人,证券公司不得为本公司预留所代销的证券。
证券包销和证券代销的区别
证券包销和证券代销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
1、发行人与证券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不同。包销实质上属于股票的购销关系,而代销属于委托代理关系。
2、证券公司承担的风险不同:包销方式下,在约定的发行有效期内,证券公司如果没有将所有的证券出售,那么剩余的部分需要由证券公司自行购买,风险比较大,而代销方式下,证券公司在约定时间内没有将证券全部卖出的,对于剩下的部分可以退回给发行人,对于证券公司来说不需要承担任何风险。
3、佣金不同:包销方式下风险高,因此证券公司的承销佣金会比较高,相对来说,代销方式下证券公司不承担风险,因此承销的佣金相对较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