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

导读:财政补贴 财政补贴是指国家财政为了实现特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

财*补贴

财*补贴是指国家财*为了实现特定的*治经济和社会目标,向企业或个人提供的一种补偿。主要是在一定时期内对生产或经营某些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的企业或因提高商品销售价格而给予企业和消费者的经济补偿。它是国家财*通过对分配的干预,调节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一种手段,目的是为了支持生产发展,调节供求关系,稳定市场物价,维护生产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利益。

财*补贴的分类与内容

(一)按经济性质确定的财*补贴

财*补贴以经济性质为标准,可分为价格补贴、财*贴息和企业亏损补贴等。其中,价格补贴是指为了稳定人民生活,由财*向企业或居民支付的、与人民生活必需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市场价格*策有关的补贴。按产品类别不同划分,价格补贴具体包括粮油价格补贴、平抑物价补贴和其他价格补贴等。

财*贴息是指财*对使用某些规定用途的银行贷款的企业,就其支付的贷款利息提供的补贴,即财*代企业向银行支付一部分利息。企业亏损补贴是指为使国有企业能按*策或计划生产经营一些社会需要的,但因客观原因导致产品亏损而拨付给企业的财*补贴。导致企业*策性亏损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产品计划价格水平偏低,不足以抵补产品的生产成本。此外,企业的技术设备落后和供销条件不利等因素,也是造成企业亏损的重要原因。企业亏损补贴按企业经营性质不同划分,可分为国内企业亏损补贴和外贸企业亏损补贴。

(二)按再生产环节确定的财*补贴

1.财*补贴的种类

财*补贴以再生产环节为标准,可分为生产补贴、流通补贴和消费补贴。

(1)生产补贴。又称生产性补贴,是指对社会再生产的生产环节进行的补贴。其补贴的项目主要有粮、棉、油加价款补贴,农用生产资料价格补贴和工业生产企业亏损补贴等。

(2)流通补贴。又称商业经营性补贴,是指对社会再生产的流通环节进行的补贴。其补贴项目主要有粮、棉、油价差补贴,平抑市场肉食、蔬菜价差补贴,民用煤销售价差补贴以及国家储备粮、棉、油等利息费用补贴。

(3)消费补贴。又称消费性补贴,是指对社会再生产的消费环节进行的补贴。其补贴项目主要有房租补贴、副食品价格补贴、水电煤补贴和职工交通补贴等。

2.财*补贴的确定

一般而言,一种受补贴商品或产品只补贴一个环节,但有的商品同时补贴在两个或三个环节。补贴环节不是固定不变的,要依据更有利于发挥财*补贴杠杆作用的要求而进行改革和调整。

(三)按其他标准确定的财*补贴

1.按透明程度确定的财*补贴

财*补贴以透明程度为标准分为明补和暗补。其中,明补是指将财*补贴作为预算的支出项目按照正常的支出程序直接支付给受补者。其优点是收支分明,受补贴单位应上缴财*的依法上缴,应获得的补贴由财*直接拨付。暗补是指财*补贴不构成预算支出项目,受补者也不直接获得补贴收入,只是从减少上缴和节约支出上受益。其优点是手续简便,工作量少,具有隐蔽性,实际上是一种坐支,但缺点是权责利关系不明确。

2.按存续时间确定的财*补贴

财*补贴以存续时间为标准分为经常性补贴和临时眭补贴。其中,经常性补贴是指因*策性原因在较长时间内给予的补贴,该补贴往往具有自我增长的特点。临时性补贴是指因某些临时性原因,一般给予一次性补贴。

经常性补贴和临时性补贴只是相对而言的,如对国家规定的*策性亏损给予的补贴即为经常性补贴,在国家规定扭亏计划限期内给予的亏损补贴即为临时性补贴。

3.按隶属关系确定的财*补贴

财*补贴以隶属关系为标准分为中央财*补贴和地方财*补贴。其中,中央财*补贴是指在整个国家财*补贴项目和金额中,中央财*所承担的补贴项目和数额。地方财*补贴是指在整个国家财*补贴项目和金额中,地方财*所承担的补贴项目和数额。

财*补贴的原因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之所以采用财*补贴支出手段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第一,市场失效的存在。在自然垄断的领域,如城市的公共交通、煤气和水电等,市场价格无法有效配置社会资源,因而必须对这类企业实行价格管制。往往对其实行低价*策,以向整个社会尤其是中低阶层提供社会福利。由于的低价*策会导致企业产生亏损,因而应由提供财*补贴,否则这类企业将无法生存。

第二,社会*策的要求。市场价格是资源配置的有效机制,但市场价格机制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有些领域并不能完全引人市场经济机制,如我国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就是一个例证。在我国,农业生产成本高,在人们收入水平普遍偏低的条件下很难再提高农产品价格,因此为维持农产品的非市场价格,维护农民和城镇居民的利益,就需要采取财*补贴形式予以支持。

第三,经济转轨的需要。上述企业亏损补贴维持了大批企业的存在和职工就业,避免了大规模破产和失业所导致的社会动荡;而价格补贴则在价格体系从计划价格向市场价格转化的过程中,避免了物价大幅度上涨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压力,从而有利于社会经济的稳定。这些都缓冲了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冲击力,有利于改革的顺利进行。

财*补贴的优缺点

财*补贴在一定时期内适当运用有益于协调*治、经济和社会中出现的利益矛盾,起到稳定物价、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维护社会安定,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但是,价格补贴范围过广,项目过多,也会带来弊端。它使价格关系扭曲,掩盖各类商品之间的真实比价关系;加剧财*困难,削弱国家的宏观调控能力;给以按劳分配为原则的工资制度改革带来不利影响;不利于控制消费,减少浪费,提高经济效益。

财*补贴对经济的影响

(1)有效调节社会供求平衡,维护宏观经济稳定

(2)促进社会资源的优化配置。

(3)配合自然垄断领域的管制价格,提供社会福利。

(4)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经济发展。

这是财*补贴的积极作用。但财*补贴也有其*限性,主要是:

(1)财*对一些经济活动长期提供大量补贴,将使价格与价值的背离长期化、合法化,从而削弱价格的经济调控功能。

(2)不利于真实地反映企业的经营业绩。

(3)加剧了财*收支的矛盾,使财*背上了沉重的负担。

财*补贴的特征

(1)*策性。财*补贴的依据是在一定时期的*治、经济和社会等*策目标,并随着国家*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而进行修正、调整和更新,因而具有很强的*策性。

(2)可控性。财*补贴具体补给谁、补贴多少、在哪个环节补贴、何时取消补贴等内容是由财*部门根据*策需要决定的,是可直接控制的经济杠杆,具有一定的可控性。

(3)灵活性。财*补贴杠杆作用的对象、范围、效果和要达到的目标,由财*部门根据*策的要求适时地确定和调整,因此财*补贴在直接调节经济和协调各方面经济关系时,比价格、税收等经济杠杆的作用更为灵活、直接和迅速。

(4)时效性。财*补贴是为实现国家*策目标服务的,当某项*策发生变化时,财*补贴也将作相应调整;当某项*策实施完结、失去效力时,某项特定的财*补贴也将随之中止。

(5)专项性。财*补贴只对*策规定和指定的项目或事项进行补贴,其他以外的项目均不给予补贴。

财*补贴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公告2019年第45号)第七的规定:“纳税人取得的财*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取得的其他情形的财*补贴收入,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收到财*补贴的会计分录

1、收到补贴时:

借:银行存款/库存现金等

贷:递延收益

2、对其补贴进行摊销时: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

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企业收到财*补贴后,需将的补贴款全部金额确认为递延收益,依据合理、系统的原则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年限内计入当期损益;另外,还可以采用净额法对补助进行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企业按照扣减了补助后的资产价值对相关资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

财*补贴收入

财*补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直接从财*部门取得的和通过主管部门从财*部门取得的各类事业经费,包括正常经费和专项资金。在我国传统的预算体制和行*事业单位预算会计制度下,该资金也称为经费,收到的该笔资金称为拨入经费。

财*补贴收入仅包括事业单位从财*部门领取的无须单独报账的预算内资金。

(1)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利用非财*补助资金,如事业收入、经营收入或附属单位缴款补助附属单位的正常业务的资金,应作为附属单位的上级补助收入,不能作为财*补助收入;

(2)拨入的财*补助限定专门用途且要求事业单位单独核算并报账时,不能作为该事业单位的财*补助收入,而应作为拨入专款;

(3)国家对事业单位的基本建设投资不包括在财*补助收入中。

财*补贴和财*拨款的区别

财*补贴和财*拨款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财*拨款是社会主义国家各级财*部门按批准的预算,将财*资金拨给预算会计单位或拨存建设银行的过程。又称预算拨款。

中国财*拨款一般在预算年度内,按季、月一次或分次按照经费领报的隶属关系逐级办理。领取预算资金的单位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单位和基层单位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主管会计单位与同级财*部门发生领拨关系并负责转拨所属单位经费;二级单位同主管会计单位发生领拨关系,并负责转拨所属单位经费;基层单位同二级单位发生领拨关系,没有二级单位的直接同主管会计单位发生领拨关系。财*拨款的方式分为划拨资金和限额拨款两种。

中国的财*补贴*策

中国自50年代起实行的财*补贴*策,重点体现了国家保持社会*治、经济和人民生活稳定的要求。

①支持农业生产发展。中国的财*补贴大部分用于以粮、棉、油、猪为主的农产品价格补贴。同西方国家在农产品生产相对过剩的条件下,为了保持国内市场供求平衡和增强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对农产品实行保护价格和出口补贴不同,中国的农产品补贴*策主要立足于扶持农业生产的发展,增加农产品的生产量。这突出地表现在1979年实行改革开放*策以后,国家为了支持农产品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从而达到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目的,在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时,对农民实行了加价款补贴*策,并采取了销售价格不提或少提的办法,对购销价格倒挂的价差和企业经营性亏损实行财*补贴。因而,农产品补贴增长很快,在全部财*补贴中占居重要地位。

②稳定人民生活。长期以来从国家的具体国情出发,实行了保持人民生活基本必需品特别是粮油、猪肉民用煤等价格基本稳定的*策,并对城市住房、水电、公共交通等实行低租金、低收费制度,因此而发生的*策性亏损由国家给予财*补贴。或者,在提高与人民生活关系密切的商品价格后,对职工或城镇居民给予适当的物价补贴。因此,中国的财*补贴具有绝大部分直接或间接用于人民生活的特点。

此外,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特别是价格改革的不断深入过程中,适当运用财*补贴*策,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因价格和利益关系变动带来的矛盾,为价格改革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稳定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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