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
导读: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 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是指需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拨出的能源数量,应以办理出库手续为准。 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的主要内容拨出量包括以下各项:1、委托外单位
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
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是指需用单位在报告期内实际拨出的能源数量,应以办理出库手续为准。
需用单位能源拨出量的主要内容
拨出量包括以下各项:
1、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能源。
2、由于本单位不合用或超储积压而调出的能源。
3、上级机关调剂串换或通过调度调出的能源。
4、借给外单位及借给本单位独立核算的基本建设单位的能源。
5、支援农业或灾区无偿调拨的能源,以及其它原因拨出的能源。
以下各项不应统计在拨出量中:
1、在本单位内部车间之间,仓库之间,分厂之间相互调拨的能源。
2、已预收货款或预开调拨单尚未办理出库手续的能源。
3、借给外单位,在报告期内收回的能源,应冲减拨出量。